永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18:34:31 作者: 编辑:雷少雄 阅读更多

永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6日在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刚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月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监督下,全市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立案240件,处理处分478人,留置21人,移送检察机关27人。高质量办结中央督导组交办信访件136件,办结率100%,立案32人。严肃查处了李卫林、贺永健、廖洋、乌进甫等一批典型案件。市监委、市监委扫黑办分别被评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

(一)扛牢政治责任,高位推进“打伞破网”工作。把“打伞破网”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市反腐败斗争大局统筹谋划。认真落实省监委“三个一”工作总要求,实行重点问题优先查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坚决按照“两个一律”规定一查到底,以“四最”要求专职专责统筹推进“打伞破网”工作。市监委相关负责人深入一线调研督导,督促县市区党委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对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实行责任倒查,全市严肃追责问责党员干部122人。

(二)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打伞破网”质效。创新线索处置机制。多方联动拓宽线索渠道,对“伞网”线索开展大起底,依托“12388”电话举报、“互联网+监督”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与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市监委对问题线索实行“一个口子受理、一本台账管理、一个部门统筹”闭环处置。2018年以来,共受理相关线索894件,处置806件(移出83件),为靶向“打伞破网”提供有力支撑。创新案件办理机制。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带头领办中央、省委挂牌督办案件,市县两级监委49名领导干部包案70件。综合运用重大案件提级查办、交办案件跟踪督办、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案件处理提前会审等方式,推动深挖彻查,高质量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创新协同联动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从侦查阶段起,监委与公安机关成立“双专班”,实行线索同步核查、人员同步抓捕、案件同步移送,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全市监察机关通过“双专班”模式办理大要案件20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37人,追责问责公职人员71人,其中黄长军涉黑专案,公检法系统6名领导干部被采取留置措施。在政策感召和强大震慑下,全市26名公职人员主动投案。

(三)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打伞破网”工作运行在法治轨道。尊重办案客观规律,不以“伞网”查处数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和问题性质,严格区分“伞”与“非伞”、违纪与违法、涉罪与非罪的界限,既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查处,又善于科学把握、精准处置。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重要案件,由市监委案件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适时同步介入案件办理,对案件调查方向、证据收集、证据固定及证据链条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从源头确保案件质量。建立案件处理提前会审制度,对县市区监委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在作出正式政务处分决定前,由市监委扫黑办及案件审理部门集体会审,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监察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相继出台措施使用、涉案财物处置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将监察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坚持人民至上,增强群众对“打伞破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全市脱贫攻坚重点帮扶行动,组织市县监委1000余名干部深入734个重点村蹲点调研,在基层一线摸排、察访“伞网”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查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问题,共查处村居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问题86人,彻查“村霸”支书、主任7人;深查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问题,处理30人,为国家、集体、群众挽回损失9300余万元;彻查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问题,处理28人;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打击,查处25人。聚焦群众关切的司法领域腐败问题,坚决肃清政法队伍“害群之马”,立案260件,处理处分715人,采取留置措施18人。

(五)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拓展“打伞破网”成果。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做到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着力修复政治生态。2018年以来,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廉政风险提示函3份,监察建议书86份,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7个。针对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推动开展“民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做法在全省公安系统推广;推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执行标的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督促清理拨付6632万元;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清退“沉睡”的押金保证金7600余万元。针对高利放贷问题,开展公职人员非法投资获利问题专项整治,采取留置措施1人,推动化解涉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1900余万元。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案92件,处理处分97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处罚评标专家169人。针对医疗卫生系统收受商业贿赂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600余名医务人员主动讲清问题,上交相关款项1700余万元。

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必须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各方监督,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必须坚持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推进不平衡。县市区之间“打伞破网”成效差异较大;少数地方对监察建议书跟踪问效不够,个别地方甚至存在“纸面整改”现象。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后,个别县市区监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打伞破网”积极性有所下降。

(二)打深打透有差距。有的地方存在案件未查深查透的情况;有的地方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不够主动、政策宣讲不够深入,引导群众助力“打伞破网”效果不够理想;“打伞破网”与基层“拍蝇”的有机结合还需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的“伞网”清除还不够彻底;对“保护伞”案件的“一案三查”不够到位。

(三)行业清源需加强。个别地方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不力,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尚未做深做实;有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缺失,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金融信贷、交通运输等行业乱象整治不彻底;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野蛮生长等问题还未根治。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打伞破网”的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要求,把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深入抓好“六建”工作,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

(二)树牢法治思维,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常态化推进“打伞破网”过程中,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依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常态化“打伞破网”,保持强大震慑。将“打伞破网”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基层“拍蝇”等工作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深挖彻查、除恶务尽。进一步完善“双专班”办案模式,推动“有黑无伞”、案件未查深查透、涉黑涉恶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等问题有效突破。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促进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衔接更加高效顺畅。

(四)助推行业正本清源,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查、剖、改”有机贯通,推动解决社会治理缺位、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继续深化拓展“洞庭清波”、工程招投标、高利放贷、涉砂涉矿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加大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查办力度。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确保“打伞破网”工作顺民心、合民意。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加强监察队伍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员培训,强化法治意识,严守权力边界。在监察机关内部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是一场持久战,市监委将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永州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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