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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6:21:41 作者:艾德华 编辑:雷少雄 阅读更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我委牵头组织调研组围绕全市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汇报、查阅案件卷宗、梳理工作数据、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2025年全市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总体成效

2025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下,紧扣法治永州建设目标,忠实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扎实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在服务中心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守护民生民利、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行政检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388件,涵盖生效裁判监督、行政违法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执行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多个领域,形成全链条监督体系。其中市检察院聚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8件,基层检察院立足基层实际办理行政违法监督、行政执行监督等案件1343件,层级监督分工明确、衔接顺畅。同时,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提出行政违法监督检察意见24件,采纳回复率100%,有效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二)服务中心大局作用有效发挥。常态化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检护民生”等监督活动,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监督涉企行政执法、审判执行案件12件,办理涉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6件,确保涉企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在民生保障方面,办理社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件,涉及劳动者经济利益373万余元,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获省高院再审改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医保监管方面,与卫健部门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机制,从源头堵塞医保基金监管漏洞。

(三)行刑双向衔接改革成效突出。扛牢全省改革试点市州责任,构建全流程规范体系,出台联络员例会、先行介入、案件审查指引等多项制度;实现全市357家行政机关“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覆盖,平台录入案件5000余件居全省首位,反向衔接案件平台移送率100%;发布三批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为全省行刑双向衔接改革提供了永州经验。

(四)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成果丰硕。全年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2件,立案数居全省第一,办案结构持续优化,传统领域与新增领域协同推进。办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四大传统领域案件205件,2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办理安全生产、英烈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新增法定领域案件239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探索新领域案件18件,其中保护摩崖石刻群、江永女书习俗等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民生权益守护更加精准有力。聚焦“一老一小”权益保护,办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行政公益诉讼43件、养老领域公益诉讼7件;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83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50亩、保护污染土壤251亩、回收清理固废4361吨,助力湘江源头、千年鸟道生态保护;聚焦群众“衣食住行”,办理食药安全公益诉讼49件,住宅小区安全、铁路沿线治理等监督案件85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监督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深化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全年将30件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相关典型案例获省级表彰;积极配合人大监督,主动专题报告工作情况,参与人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并立案5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479件,除3起案件外均获采纳整改,对未整改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率100%,监督刚性持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调研中发现,全市行政检察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人民群众更高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体现在:

(一)行政检察履职主动性有待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总量偏少,全市仅办理40件,市检察院占95%,基层检察院办案力度不足;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比例偏低,监督刚性和深度有待提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数同比下降,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情形,司法追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二)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存在短板。行政执法领域门类广、专业性强,涉及生态环境、社保医保、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等多个专业领域,检察人员相关知识储备不足,调查核实、法律适用能力面临挑战;部分基层检察院缺乏行政检察领军人才和专业办案团队,办案质效受限于人员能力。

(三)监督工作堵点难点尚未完全打通。在工伤认定、行民交叉等复杂法律领域,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存在法律理解适用分歧,检察监督意见采纳存在阻力;极少数行政单位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重视不够,回复期满后仍未全面整改,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办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案件类型相对单一,对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监督探索不足。

(四)府检联动协同效能仍有提升空间。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虽已建立,但常态化、精细化衔接不足;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程度不够,存在被动接受监督的情况;府检之间在争议化解、执法规范等方面的协同发力不够,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共治格局。

(五)基层行政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市检察院与基层检察院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差距较大,基层检察院生效裁判监督、行政违法监督等核心业务办案量偏少;部分基层检察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探索力度不足,办案结构不够优化,服务基层治理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强化履职担当,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牢能动检察理念,加大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办案力度,提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比例,强化对行政审判活动的全流程监督;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减少程序空转;对行政公益诉讼中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法加大起诉力度,提升监督刚性,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锻造专业行政检察铁军。围绕行政执法专业领域,开展常态化、精准化业务培训,提升检察人员调查核实、法律适用、专业研判能力;建立行政检察专业办案团队,培育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业务交流,通过同堂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升队伍整体专业素养。

(三)打通堵点难点,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针对工伤认定、行民交叉等复杂领域,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席会议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凝聚监督共识;完善检察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办机制,对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回访核查,对拒不整改的依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基层检察院大胆探索行政检察新领域、新类型案件,丰富监督内容,提升基层监督能力。

(四)深化府检联动,凝聚依法行政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府检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推动形成“执法+检察”监督共治格局;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对行政检察工作的认识,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检察监督,对检察建议及时研究、认真整改,将检察监督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抓手;深化“3+N”会商机制,联合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同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

(五)推动均衡发展,夯实基层行政检察工作基础。市检察院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通过交办、督办、联合办案等方式,提升基层检察院核心业务办案能力;优化基层办案结构,推动基层检察院加大对新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健全上下联动办案机制,形成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分工协作、同向发力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

(六)强化人大监督,助推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对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方式,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配合行政检察工作,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永州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作者为永州市委党校2026年春季乡科级正级干部进修班学员艾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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