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力实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污水处理总规模达4.36万吨/天(其中县城3万吨,乡镇1.36万吨),全县实现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方面仍存在较多短板和弱项。2024年5月以来,县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对全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察看资料等形式,就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讨,并为工作推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全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现状
(一)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一是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目前,全县共建有县城污水处理厂2座,清翠山污水处理厂(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建成于2010年,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吨/日,处理工艺为人工快渗(CRI),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2018年经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于2017年,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
二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分3个批次建设,水口镇、涔天河镇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与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打捆建设,设计规模分别为3000吨/天、1000吨/天,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码市镇、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分别于2019年、2020年由乡镇自主建设,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1200吨/天、2000吨/天,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其余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含沱江镇桥头铺片区)2021年由冯乘集团筹资打捆建设,设计规模为200~1500吨/天,设计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目前除蔚竹口乡污水处理厂因洪灾水毁未正式移交运行外,其余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全部建成投运。
(二)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
一是第三方机构运维管理。清翠山污水处理厂(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由江华瑶族自治县清翠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用BOT模式建设,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水口镇及涔天河镇污水处理厂由江华海之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用PPP模式建设。以上4个污水处理厂由第三方机构投资承建并进行运维管理,公司根据污水处理量向政府收取水处理服务费,作为运维管理经费。
二是乡镇自主运维管理。码市镇、大圩镇污水处理厂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由辖区政府筹建,项目建成后由政府自主运维管理,无运维管理经费来源。
三是政府平台机构运维管理。其他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建设由冯乘集团整合融资1.8亿元,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标建设、统一运营管理的模式打捆建设,由县冯乘集团负责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
清翠山污水处理厂(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实际处理规模已达1.6万吨/日~1.7万吨/日,超60~70%规模运行,因管网雨污分流不到位,雨天溢流问题较为突出。随着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县城人口持续增加,城中村以及部分新建小区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西河城区段多处存在雨污合流口。
(二)城乡污水处理厂管网问题普遍
一是县城管网覆盖底子不清。县城排水管网分布范围广泛、构造复杂,且经过长时间、不同年代的建设,不同建设主体、不同管理主体的变更,管网现状已十分复杂,底子难以理清;城管部门与高新区还存在部分区域管网主体责任不清的情况。
二是管网存在老化渗漏现象。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雨污混接、错接、漏接、破损等现象明显,大量外水进入污水收集管道,导致进水浓度长期偏低,污水处理效益不佳。水口镇、涔天河镇等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较早,部分管道已出现了渗漏、位移等现象,直接影响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和进水浓度。
三是接户管网未实现全覆盖。部分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未按施工计划完成全覆盖,河路口镇、涛圩镇、白芒营镇、大石桥乡、桥市乡、界牌乡、湘江乡、大锡乡、蔚竹口乡、小圩壮族乡、桥头铺等均存在部分管网未接通,污水未能集中收集处理的问题,污水处理负荷偏低,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量未到达设计进水量的30%。前期建设的大圩镇、码市镇等污水处理设施也存在入户管网不完善的问题。
四是管网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雨污混排、雨天污水溢流、直排等问题。乡镇原有污水管网多为雨污合流水泥管,难以全面分离,涛圩镇、大路铺镇、河路口镇、界牌镇等均存在污水收集管网未实施雨污分流的问题,导致雨季水量激增,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冲击较大,甚至导致系统瘫痪。
(三)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薄弱
一是运维技术人员薄弱。目前乡镇污水处理厂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水口镇、涔天河镇污水处理厂由专业机构海之丽环保公司运行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冯乘发展集团新建的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由公司安排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目前暂时聘请了6—7个现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相对薄弱,对设备的调试、药剂使用均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还存在进出水浓度、氨氮及出水总磷、总氮指标数据不稳定或超标的现象。码市镇、大圩镇污水处理厂目前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无相关管理经验和技术,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处于停运状态。
二是运维管理制度不全。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制度是保障污水处理厂规范、有效运营的关键,目前乡镇污水处理厂在设备维护保养、水质自行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制度建立上均还不完善。在督促设备安全使用,预防故障发生,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有效性和规范性方面保障不足。
三是运维保障经费缺少。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高,经冯乘集团测算,污水处理运行成本约为0.8-1.5 元/吨,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每年的运行费用约430万元,目前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费用基本由县财政和冯乘集团兜底,运行经费无长效保障。一方面目前尚未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文件,暂未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另一方面乡镇自备水源较多,排放污水无法计量,污水处理费征收有难度;另外上级暂无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维护奖补政策,县级财政压力大。
三、意见和建议
(一)积极推进清翠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
由县城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共同发力推进县城屠宰场的搬迁,为清翠山污水处理扩建项目腾出空间。对城南片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在落实好雨污分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和污水处理工艺,防止盲目扩建。
(二)深入开展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
全面查清排水管网底子,理清高新区与城管局管网责任。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城管局牵头制定详细的建设、修缮推进计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按批次对未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区域进行城市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对老化、堵塞、错接、漏接、混接区域,进行清淤、检测及修缮。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通过清污分流、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改造等途径,提升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三)全面统筹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由住建局牵头,冯乘公司与各乡镇强化工作衔接,对已纳入施工设计尚未完成管网建设的乡镇,再次开展排查,按“应接尽接”“应收尽收”要求抓紧整改,有效提高污水收集率。进一步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投入,对各乡镇部分区域管网还不完善且尚未纳入实施计划的,由住建局牵头组织冯乘公司及乡镇开展调研,制定管网建设规划或推进计划,积极向上申报项目资金,分步推进实施,逐步提升乡镇管网覆盖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码市镇、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尽快移交管理权限至冯乘集团,各乡镇配套管网调查及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协调合作,避免出现征地困难、漏接错接等问题。
(四)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维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运维经费保障。探索建立乡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发改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听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根据工作实际,可选择2个乡镇开展试点,逐步探索稳定合理的收费模式,有效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减轻财政负担。自来水用户,可采取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费一并收取的方式;使用自备井及原水的企业由水利部门牵头督促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在取水口自行安装流量计,按流量计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将污水处理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合理确定财政补贴方式。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和适当的财政补贴,制定并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各项政策严格落实。如税务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减免所得税,电力部门要对污水处理项目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等,保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县财政加强对BOT、PPP项目协议“保底污水量”及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方式研究,比如根据减排效益、污染物的削减量、污水处理率、达标率等指标确定运行的经费,防止盲目扩大建设规模。部分污水处理厂因大量清水进入,约定“保底污水量”大大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导致政府为处理“清水”买单。
二是强化运维人员保障。由冯乘公司统筹,聘请专业人员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人员的技能培训,尤其强化对设备维护保养及调试、药剂使用、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在线监测设施的运维管理,不断提高运维人员的管理经验及操作水平,打造一支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队伍,使污水处理厂运行达到理想效果,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运维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应急预案等,明确运维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运维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激励他们提高运维质量。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和标准,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和档案,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建立科学的运维检测体系,对污水处理工艺的各项指标进行准确、及时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