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四个机关”建设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1-11-23 13:50:26 作者: 编辑:雷少雄 阅读更多

立足“四个机关”建设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波

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承载着人民的期盼和嘱托。东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着眼服务大局,注重务实创新,立足“四个机关”职能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与党委同心同向、与‘一府一委两院’同心同力、与人民同心同行“三同”工作理念,坚持围绕核心、服务中心、紧贴民心、凝聚人心“四心”工作要求,依法履职行权,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基础,用实际行动为东安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围绕核心,建设立场坚定的政治机关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东安县人大常委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持一切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中行动,坚定不移紧跟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有效开展。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来引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作用。建立起党组全面及时系统学、人大代表聚焦履职学、机关干部融入日常学的制度,不断夯实依法履职的思想政治基础。东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县委重大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服务中心,建设人民至上的权力机关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东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始终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职责联系起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切口、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把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贯穿工作始终,敢于直面困难,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坚持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不耽误东安发展,不辜负东安人民。紧紧围绕努力成为湘南地区新的增长极,全面建设现代化新东安,找准人大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主动抓大事、干实事、解难事,为推动东安高质量发展尽力尽智。要行使职权促发展。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要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立足点,把推动宪法法律实施作为重要任务,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重要原则,抓住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重大事项,依法、认真、负责地作出决议决定,努力推动县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尽心调研谋发展。紧密结合县情实际,围绕打造产业集聚、城乡融合、生态宜居、民生幸福、平安善治五个新样板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园区攻坚、乡村建设、环境提升、共建共享、县域治理五大行动的工作抓手,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开展视察调研,总结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尽好份内之责、献出务实之策。同时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将人大调研形成的真知灼见有效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具体措施,努力做到重点突破、短板补长、弱项变强。针对发展迫切、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综合运用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深督严督,积极作为,切实促进难题化解,推动人大职能作用更有力度、更有深度,更有成效、更有口碑。

三、紧贴民心,建设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

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东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既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重在支持”的监督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职能,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听取审议政府、计划、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加大对地方债务监督。聚焦“五紧”要求,锚定县委“五五一”发展思路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坚持就业优先、教育优先、农业农村优先、生态优先、效益优先,下大力气督促解决学位、床位、车位、厕位、房位、摊位“六位”建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民生难点变成民生亮点。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方式,将监督重点向基层聚焦、向一线倾斜,继续深入开展“十大”监督行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工作审议和专项审议、专题询问、质询等多种法定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努力做到县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积极对标上级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对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效能。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对“一府两院”年度目标承诺兑现工作开展调查、测评、奖励,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乡村振兴、园区攻坚、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执行、城市管道燃气建设、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城区学位建设、紫水河流域保护管理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对政府工作部门相继开展工作审议,对优化营商环境、“五好”园区建设、义务教育“双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项审议,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有序推进对监察委的监督,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对法官和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促进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支持和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和权益。推动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有机结合,将满意度测评等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给县委组织部门,推动人大监督成果运用。

四、凝聚人心,建设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有所为。东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有序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县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度,努力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参加常委会会议和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持续推行“五个一”代表履职工作模式,深入开展“三走”、代表回原选区述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全面推进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高质量有序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努力巩固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领办和相关部门具体承办代表议案建议机制,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办理、答复、测评等工作,认真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电话回访和满意度测评,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结率。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将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推荐连任代表人选的重要依据,努力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自身建设始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四型”机关创建内容,全面推进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的人大领导班子和忠诚、务实、担当、干净的人大干部队伍。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力度,加强人大工作者履职培训,注重县乡人大工作交流研讨,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大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高质量办好《东安人大》季刊,努力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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