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龚文启所作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 审:雷少雄
二 审:郭东灿
三 审:于水荣
(2022年12月30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龚文启所作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 审:雷少雄
二 审:郭东灿
三 审:于水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