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艾德华)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实践中,通过数智赋能打破信息孤岛、立体协同凝聚治理合力、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探索出一条以制度创新驱动法治变革的有效路径,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提升”的深刻转变,从“达标式”建设向“领跑型”示范跃升。
近年来,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1.6万人次,案卷评查连续2年全省第一;营商环境改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覆盖率10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完成率100%;矛盾纠纷下降,信访积案化解率100%,行政诉讼调撤率升至19.9%;政府公信力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9%,“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清理挽回企业损失超亿元。
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系统谋划: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永州市将人大监督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抓手,系统设计监督路径,强化制度刚性。
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将“强化人大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纳入首批重点改革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牵头调研论证,赴先进地区学习,结合永州实际,提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构建“数智监督、立体监督、刚性监督”三位一体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体系。
完善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建立“年度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跟踪督办”机制。自2024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年2月固定听取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报告,同步对N个政府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开展依法履职评议,并对(34—N)个政府工作部门进行依法行政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告市委,通报政府和监委,同时向社会公开。
注重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打造“审议意见—整改方案—结果反馈”工作闭环。人大审议意见函转市人民政府后,要求政府2个月内报送研究处理方案并征询意见,6个月内反馈结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办理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单位与时限,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督办,市司法局协调督促,确保意见落地有声。
永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市人民政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数智赋能:提升监督精准化水平
永州市以数字化改革破解传统监督碎片化、滞后性难题,推动监督向全流程、穿透式转型。
着力打破数据壁垒。推广运用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政府全力支持市县人大共享运用监督信息平台,归集执法数据、复议、诉讼、信访投诉、检察监督等多元信息。通过数据碰撞分析,精准锁定执法不规范、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为人大开展专项监督提供靶向指引。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时,司法、信访、法院、检察及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代表工委分别从不同角度提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数据信息,供会议审议参考。
着力规范涉企检查。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随意检查问题,全面推行“入企扫码留痕”制度。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需扫码备案,检查事项、依据、结果全程可溯。同步实施涉企检查年度计划备案与“免检”机制,从源头减少干扰。2024年涉企执法投诉量同比下降40%。
着力强化信用监管。建立政务信用记录库,专项清理政府违约失信行为,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开设“法治护企直通车”,设立企业诉求绿色通道与律师在线服务,对多头执法、趋利执法等问题“接诉即办”。2024年化解涉企纠纷338起,挽回企业损失超千万元。
立体协同:构建共治共享新生态
永州市着眼突破单一监督局限,横向联动行政、司法、检察、信访,纵向压实基层责任,形成多层次监督网络。
探索“府委协调”监督,以《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监督法,整合行政执法监督手段与人大执法司法监督方式,出台永州市人大执法司法监督与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试行),建立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与人大执法司法监督贯通协调机制。
深化“府检联动”监督。市检察院联合依法治市办、法院、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共同研究化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行政争议工作。针对执法程序违法、证据瑕疵等共性问题,2023年以来发出行政检察建议745份,采纳率100%。配合完善“两法衔接”平台,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闭环,防止“不刑不罚”。
推进信访协同创新。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与政府信访工作协同,构建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规程,配套15项制度。2023至2024年,全市国家交办积案审核化解率100%,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达94.59%。指导基层执法改革。针对乡镇街道“执法权下放接不住”困境,督促指导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乡镇实际需求梳理放权清单,避免“一刀切”。分层分类培训执法人员,要求每人每年受训不少于60学时。制定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全市177个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一支队伍管执法”覆盖率达95%。
刚性约束:强化评议问责机制
永州市坚持以考核评议和跟踪问效为支点,推动监督结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评议“立体化”实施。每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同步开展“三报告两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听取部门“一把手”现场履职报告并评议,书面审议多个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市委,同时通报同级政府和监委。
整改“挂销号”管理。对审议意见和测评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联合政府督查室开展“回头看”,对虚假整改、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发函督办。2024年,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督办函37份,推动修订制度12项。
案件溯源式治理。督促法院定期分析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向问题突出的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切实叠加府院效能、预防类案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