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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审计问题整改——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
发布时间:2017-12-25 17:24:53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通讯员 朱振华)“审计监督是经济领域的免疫系统,必须审计一个,解决一片!”12月12日上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市质监局2016年度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经过测评,会议对6个单位的整改情况表示满意。这是永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也是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次重要制度创新。

  “审计出来的问题不能屡审屡有,人大监督要借力审计监督,让财政预算硬起来!”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龚跃林慷慨陈词,“财政监督的总尺子就是预算法,只有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批准一个章子,才能管好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近年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利用审计成果,努力推进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审计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跟踪监督和查处力度不够等问题也还客观存在。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永州工作实际,通过了《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的试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适用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上一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可以提前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时,市审计局局长到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被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作本单位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满意度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就整改态度、意见落实、制度建设、具体问题整改等四个方面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但问题整改没有完全到位的,由市审计局跟踪督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跟踪监督。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责成市人民政府及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由被审计单位报告整改情况,并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质询或启动特定问题调查。

  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时报送市委,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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