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出新气象
东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80天创新工作小记
文高平 唐小军 蔡小平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这一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期下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东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80天来,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用创新的精神创新人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思路创新
思想决定高度,思路决定出路。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日益关注。在人大工作的同志,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的观念,认为重大决策有党委、具体执行有政府,人大介于党委与政府之间,有权不好用、有劲不好使;加之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大部分是从党委或政府岗位转到人大来的,“船到码头自靠岸、车到山前没有路”,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思想也不同程度存在。搞好人大工作,首要的就是破除与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各种思想障碍,破除无所作为的思想情绪,破除制约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薄弱环节。为此,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履新伊始,就以创新的理念谋划新一届人大工作。首先,在总体要求上求创新。在学习借鉴往届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常委会工作要按照“议大事、强监督、重民生、促和谐、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四心一加强”,即始终围绕核心,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服务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始终把握重心,坚持民主法治;始终贴近民心,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加强自身,坚持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同时,还提出人大工作要力行“四句”话:“听党的话,让人民说话,为人民说话,说人民的话”,这些工作思路,既做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又突出了常委会工作重点。其次,在部署安排上求创新。常委会一改以往“老三套”的做法,在拟定常委会工作计划要点时,把常委会的工作划为“五个方面二十一项重点工作”,把常委会工作逐条列举并细化到委室,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方面,都有一个以上的“亮点”。如在人事任免权上要建立人大任命干部履职工作档案,在任命前如实通报;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建立并推行询问制,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询问;在代表工作上开展“走基层、走代表、走选民”暨“三走”活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实现民利等等。三是在方式方法上求创新。人大工作不仅要讲法律、讲程序,也要讲时效性。在方式方法上,常委会提出了“不等、不推、不敷、不误”的要求,属于自己职责的,必须主动履职,而且要把工作搞好搞出成效来。换届后恰逢国庆长假,常委会利用假期对各工作机构作出安排,要求拿出当前到明年第二次代表大会期间、明年全年及今后五年三个阶段的工作计划。
工作创新
地方人大工作千头万绪,但只要坚持抓住重点、抓好难点、抓出亮点,工作就会出成效。唯有创新,才会不辱使命。为此,他们在工作上进行了一些创新。一是建立履职档案,依法行使任免权。为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知情、知人、知行,常委会在严肃材料报送、法律知识测试、任前调查、任前发言等环节的基础上,建立人大任命干部履职工作档案,凡提请人大任命的和已任命的干部,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任前发言承诺内容,年度向人大递交的工作目标承诺书、年度目标承诺兑现情况,群众来信来访经查实的情况,县委、人大、政府奖惩情况等予以归档。在其任命前或转至其他部门需要人大任命前,将个人档案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晒一晒”,切实做好“任前知情、任中知人、任后知行”这篇文章。目前,已对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的“一府两院”32名工作人员建立了各自的履职档案。二是开展“十大行动”,依法行使监督权。按照“既要议、更要行”的要求,着重开展“重点项目建设行、城镇建设管理行、农村水利建管行、食品药品安全行、公路建设管理行、文化教育强县行、劳动就业保障行、生态环保世纪行、小区物业管理行、司法公平正义行”等十大视察监督行动,组织代表深入一线,掌握实情,适时提出建议意见并予以交办,督促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已就小区物业管理、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3个方面开展集中视察监督行动3次,均形成视察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教育强县行、就业保障行拟在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同时,常委会还新制定出台了《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询问规定》,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询问,会议询问后形成审议意见予以交办,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还将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其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开展“三走”活动,努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要求,常委会紧紧依托代表工作这个基础,制定了“三走”活动实施方案,着重开展走基层、走代表、走选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基层,广泛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走代表,了解代表履职情况;走选民,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据不完全统计,“三走”活动开展以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和选民1560多人次,县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进基层单位3800余人次,收集、整理群众合理化意见和建议67条,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坚持“五讲五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应有之义。常委会提出在人大机关要坚持“五讲”,打造“五型”机关,即坚持讲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讲规矩,建设法治型机关;讲服务,建设服务型机关;讲创新,建设创新型机关;讲廉洁,建设廉洁型机关。目前,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机关人员严格坚持天天上下班签到、周一政治学习制度,工作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能谋事、能揽事、能干事、能成事、能共事”和“不推事、不躲事、不敷事、不误事、不出事”成为大家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制度创新
制度事关全局性,带有根本性。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用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特别是用创新的制度管人管事管财。一方面,新订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会风建设和强化监督工作,常委会先后出台了《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严肃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会风的规定》、《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询问规定》。《会风规定》非常严格,向会风亮剑。要求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一律不得无故缺会,如若请假或请人代会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并书面备案;对一次未经批准缺席者,予以通报批评。对两次未经批准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按代表法的规定终止其代表资格;对两次未经批准缺席常委会会议的组成人员要求辞职;对两次未经批准缺席会议的法检“两长”、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各乡镇人大主席予以约谈;对三次未经批准缺席会议的法检“两长”、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在常委会会议测评前予以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投“不满意”、“不合格”或“不称职”票。另一方面,修订规章制度。在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顺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东安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东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制度》等16项常委会、常委会机关规章制度。新制定和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共33项,涵盖代表大会、常委会及机关人财物事等各个方面。正在着手将33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全体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使之有章可循。再一方面,坚持规章制度。制度好,关键还要落实好。常委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对事不对人,常委会领导带头执行。现在,常委会机关按制度办事尉然成风,呈现出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