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剑指议案建议“事要解决”
(申 峰 报道)3月22日,祁阳县议案、建议交办会召开。在以往侧重保证议案、建议办理面复率和办结率的基础上,此次会议祁阳人大推出办理责任制、对口督办制、委员联系制、绩效考核制四条新规,“四制”剑指议案、建议“事要解决”。
一、政府承诺制。交办会上,由常务副县长和法检“两长”分别代表“一府两院”作出办理承诺,各具体承办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递交责任状。
二、对口督办制。根据主任会议分工, 282件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由县人大相关办委对口督办,各分管副主任牵头负责,督办工作纳入年终人大机关岗位责任制,按督办件数比例记分。
三、委员联系制。县人大常委会35名组成人员每人联系督办两件重点建议、意见。要求全年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见面两次,到承办单位督办两次,办理结果年终在县人大常委会上通报,并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测评重要依据。
四、绩效考核制。“一府两院”各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情况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县年终绩效考核范畴,分值占总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