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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4-29 17:20:51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925下午,东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高平,副主任宁苏君、胡贤吉、胡慧川、唐新柱、蒋永新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张波应邀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红安,县人大机关干部和相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筹集资金用于置换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随后,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这个议案。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东安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成功,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力度;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不良贷款清收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另外,县人民政府要将清收、还款情况按进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

接下来,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暂行办法(草案)、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各乡镇代表小组工作考评办法(草案)和“两院”及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工作目标承诺兑现情况评议办法(修订草案)。(通讯员:蒋云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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