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代表,我建议你将月楼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问题反映上去”,一个选民代表毫无保留地提出意见,意见和建议一个接一个,祁阳县人大代表董建平认真做着记录。这是梅溪镇推行人大代表回选区述职的一个缩影。
根据《宪法》第一百零二条和《代表法》第六条的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如何加强代表和选民的联系,让选民对代表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是梅溪镇人大主席团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该镇人大在实践中主要坚持弹好了“四步曲”。一是公示。在述职前七天,将县、镇人大代表的简历和履职情况在原选区重点地段张贴公示,让选民全面了解代表“在干什么,干了些什么”。二是意见收集。以自然村为单位,选民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书面提出来,可以个人署名,也可以联合署名,由村委会设立意见收集箱,广泛听取民意。三是推选选民代表。每个小选区负责推荐1—2名选民代表,将选民意见收集整理。四是公开述职。召开述职会议,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代表小组组长、选民代表和述职代表参加。先由代表介绍述职内容,再由选民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人大主席团成员进行点评。今年以来,梅溪镇已组织2名县人大代表、多名镇人大代表回选区述职。(通讯员 周舟、邓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