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党的十八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乡镇人大工作载体,大力组织开展了“十有”乡镇人大创建工作,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十有”乡镇人大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办委主任为成员的“十有”乡镇人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工委,具体负责“十有”乡镇人大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考核评比等具体工作。
二是明确主要任务。明确了“十有”乡镇人大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即有思路引领、有实践创新、有民情通道、有支撑载体、有丰富活动、有规范管理、有健全制度、有分类台账、有保障经费、有明显成效。坚持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作为“十有”乡镇人大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着力建好一个规范化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同时,每个乡镇建好1—2个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村级工作室。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创建工作按照“试点创建、典型引路、全面推进、逐步完善”的实施步骤有序推进,建立健全了指导、反馈、督查和考评等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推介创建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平衡发展,保障创建工作实效。
四是严格考核评比。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十有”乡镇人大创建工作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实行一季一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考核,进行严格考评,作为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唐垂辉)